个人视角的公社生活
精华坐连2021/08/03 05:57:57
前情提要: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240593845/?start=100
看到有豆友说辩论双方只会抛数据,没有个人体验,于是我在这里做一点有关公社生活的个人视角的补充。内容来自于我去年做的口述史作业,对象是我的奶奶(49年生人)。在这个作业中我有意地模仿了《寻乌调查》,侧重于还原当时生产生活的具体面貌。其中有一部分内容曾被我用来回答高中生的问题,现在整理其中的一些相关部分并分享出来。
家庭背景:粤赣边界山区农村的一户中农家庭,家中的父母加上子女共有七人左右,之所以说“左右”是因为我的曾外祖母总共生了十四个子女,但只有五人活到成年,此外,其中一个女孩作为童养媳很早就离开了这个家庭。
关于great starvation的记忆:
“..(58年)生产队把已经结了稻穗但尚未熟透的水稻拔起来统统堆到一片田上,堆了好些层,以此营造出“亩产万斤”的假象。到后面堆在那里的水稻全部烂掉了,于是那年没什么收成,而接下来几年,也就是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我们那里的收成一样差。但说是三年自然灾害,实际上在我印象中,我们那里,那些年里除了63年的大旱以外,好像没有哪年是有自然灾害的。这一点我现在还没弄明白。总之60年和61年我们的肚子一直都是饿的,吃的永远不够。那时候我们只能漫山遍野地找野菜,回到家里把它们和原本喂牲畜的米糠混在一起做油果(一种客家特色食物)吃。就是这样村里也依然有人饿死的。饿死的人在饿死前会全身浮肿,然后把各种能吃的不能吃的东西都吃下去,肚子涨得很大,最后的死因也不知道是饥饿还是肚子吃坏了。
62年的境况稍好些,但63年的旱灾闹得很凶。夏初,地里面的裂缝大得能放进拳头。之前种下去的水稻全都旱死了。我们只能种番薯,因为番薯能在旱地生长。但番薯依然是非常吃水的作物,那时候我们每天一大早就要起来到河边挑水浇番薯,很是辛苦。又过了一段时间,雨水来了。于是那年的番薯长势特别好,田里是绿油油的一片。茂盛的番薯叶被我们拿来炒、煮或者做成菜干,番薯则被做成番薯干。从收获开始,一直到64年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村里的主食都是番薯。每天大家都在吃番薯粥和各种与番薯有关的食物。 ”
关于集体化生产:
“六十年代我们生产生活的情况是这样的:当时队里有一百来亩地,分布的很零散,有些在山里,有些在江对面的源口。这些地有一些是种用来榨油的花生和菜籽的,但大部分是水稻田。水稻分早稻、中稻、晚稻,早稻是清明后插秧,小暑后收割,收割完以后马上开始种晚稻,寒露前再次收割,收割后则要马不停蹄地开始种大芥菜,等到春节就可以收来做酸菜。中稻种在水温较低、阳光较少的山沟里,是一年一季的水稻,生长时间则介于早稻与晚稻之间,大概在五到八月份。此外生产队也有养耕牛之类的牲畜,但插秧、犁田、收割、打谷这些劳动占据了农民主要的精力。
每天一清早,队长就会吹哨,扯着嗓子指派我们去从事对应的劳动,唤作出工,报酬用工分结算。一般到田里干活的话,工分按时间段计算,早上1.6分,上午和下午各3.2分,合计8分(在江对面的源口则是2+4+4=10分)。如果是割草之类的劳动则采取计重或计件制,割的草越重工分就越多。对于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者特别是需要带小孩的年老女性,则安排他们去照料耕牛,一般是几个家庭轮流照料一头,这种劳动叫出“半工”,工分也大概只有一半。几岁的孩童也常常需要参与生产劳动,如放牛、捡用来引火的松枝等较为轻松的劳动,而女童一般还被要求照顾自己的弟弟妹妹[1],这些都是不计工分的。每年年底生产队会结算一次工分,像我的话每年能有两千多工分[2]。统计完以后,生产队就会以家庭为单位,用工分抵扣全家全年的口粮,抵扣完剩下的工分折成现金发放,一分大概是五六角的样子。我们家每年都能拿到几十元左右的现金,但有一些小孩多、劳力少的家庭的工分连抵扣固定口粮都不够,他们就没有钱拿了,不过这部分差额也不用他们补,所以相当于是生产队在养他们。”
粮食与其他必需品的获取
“说到固定口粮,当时每个人每个月的主粮是定额的,城里人可以凭户口本到供销社买米、面、油,农村人只能等生产队发谷。在我们那里的农村,每个成年人每个月可以得到40斤谷,其中米大概是占60%。有两种脱壳的方法,一种是用自制的打谷机打,一种是用一种筛子甩稻谷,这种方法也叫做“筛米”。我们一般会用第二种方法,因为这种方法效率更低,留下的糙米更多,所以米分量多一点,吃起来也比较饱。
至于蔬菜和肉类,我们基本上是“自产自销”。生产队允许每个家庭养不限量的鸡鸭兔以及一头猪。但我也只有在逢年过节才能尝尝肉味。此外家里还有若干厘的自留地,我们一般拿来种芋头、四季豆、辣椒、茄子等作物。我们那里好吃辣和酸菜,时令蔬菜中不管是豆角、青菜还是藠头,只要是能做酸菜的都被我们做成酸菜了。
除此之外,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还有其他的必需品。比如油和盐。油的话可以靠村里种的花生和菜籽提供,而盐只能进圩里买。我们那里把赶集叫做赴圩,圩就是集市的意思。圩是位于固定场所的临时集市,只在农历每月的尾数为二、五、八的日子里才有。当时能买卖的东西不多,但圩日的大街上依然经常人山人海。农民赴圩一般就是为了卖农产品和买生活必需品,我经常会替家人们赴圩。我们那里的圩在县城里,从渡头过去要走十二里路。我当时经常光着脚走过去,可能是由于脚板上的老茧磨得很厚,倒也没有什么大碍。我们一般不卖东西,一是因为扛着辛苦,二是因为赚到的钱也不多。但是我们经常会买东西,比如盐、煤油、火柴等,这些东西农村产不了,只能靠买。那些东西的价格我现在还记得(如下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