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清王朝酷刑一点感想
豆友1917413182021/08/25 06:09:27
这几天浏览一些有关酷刑的资料,发现明清酷刑常常是在两个阶段施加的:审判中的询问和审判后的惩处阶段。
在很多不同方式不同作者的历史资料中,读者不约而同都的能感受到的,清王朝官员审判中对证人证词的重视,对物证的相对轻视。不幸但又是历史必然的,清王朝的为官之道是一种“牧领哲学”,几乎官员对领民(不包含缙绅和乡老在内,他们是统治的协助者)的宰制是完全不受控的,上官考察的政治责任如同仅仅在于领民的生死数量而不是健康和发展。由此两种趋势结合起来,加上旧司法传统下的“被指控则要自证清白”的潜规则,审判中的酷刑询问几乎成为一种必然。夹棍、杖刑是常见的肉刑,被打伤打死的嫌疑人比比皆是,即使侥幸当堂未死,“瘐死狱中”更是常见的事情。这样的现象甚至在孔飞力描写钦案“叫魂”案中仍然出现。
当然,给人冲击力最大的酷刑场面还是审判后的惩处阶段,*迟是酷刑之首,酷刑的政治意味也在*迟之中也更加凸显。举乾隆朝为例,从乾隆元年到乾隆五十五年,凡是被乾隆认定的文字狱主犯,基本逃不过*迟处死。而有些罪犯*迟处死还不够,如道光朝的张格尔叛乱被平定之后,张格尔的心肺被掏出用于祭祀战死的大臣庆祥。而革命者徐锡麟的遭遇也是令人悲叹,刺杀巡抚端方之后被剖腹取出心脏,后被端方卫兵食用。
酷刑十分体现了一种独特的残害哲学,真正的视生命如草芥一般,不给予人基本的尊重权利。另一方面,酷刑的政治性施用更是清楚展示了什么是法律的本质。我对酷刑的施刑方绝对不会有什么样的同情,甚至可惜反清革命是那么的平和就让一帮清庭的司法官员退了位,没有丝毫偿还酷刑带来的人道主义灾难。
不知道大家了解这些事情后有什么样的感想。
